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面向全校教师通过课堂录像进行教学咨询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27  浏览量:

全校各院系:

自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起,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始面向全校教师提供通过课堂录像进行教学咨询的服务,经过一年的实践与探索,为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供了个性化的指导与服务。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继续面向全校教师开展通过课堂录像进行教学咨询的服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服务对象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所有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服务内容与形式

凡有意向的教师根据本学期所承担的本科生理论课程,就该课程中的某1-2学时的内容申请进行全程录播和评价。

通过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全过程进行实时录像后,邀请相关教学和专业专家观看教学录像,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从教师教学发展角度进行评价,给予书面反馈意见和建议,根据需要,也可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教师个人教学成长。

三、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16日

课堂录像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6月19日

教学咨询反馈时间: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7月10日

四、上课地点

学校现有两间具有全录播系统的教室:

主校区东九楼C503教室(200个座位)

同济校区二号楼八大教室(250个座位)

五、申请办法及具体要求

1.凡有意向的教师于2015年3月2-16日登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cfd.hust.edu.cn)自愿申请。操作流程为:教师使用账号、密码登陆网站后,点击“教师教学咨询”,再点击“教学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确认无误后,最后点击“提交”。

2.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和分管教学院长(或主任)根据所在院系教师的申请于 2015年3月17-19日进行审核确定。院系教学管理人员登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http://cfd.hust.edu.cn审核具体的上课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及原上课地点。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院系分管教学院长(或主任)再次审核确认。院系分管教学院长(或主任)审核通过后,教学咨询申请流程完成。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各院系申请的具体情况,统一协调,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有关信息反馈回各院系。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务必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上课地点的变动情况。

4.对于本科生课程已经安排在3月2-25日的教师,希望进行录播和评价的,可以先电话联系院系教学管理人员,由院系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采取先安排再补办手续的方式。

六、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王舟 张冰

电话:87557142 Email:cfd@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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